|
分享了那么多的仲裁案例,好像还没有分享过一些“关于域名争议解决”基础内容,比如:
遇到域名争议问题,应当如何做出正确判断或者如何找到正确的解决办法或渠道? 对于域名争议解决相关政策,该如何正确分析或解读?
所以,小胖今天找了些相关内容的,简单跟大家分享一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什么是域名争议解决
任何组织或个人一旦认为他人注册或者使用的域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域名争议解决(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的办法主要采用以下2种模式进行:
1. 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也称之为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
2. 提交法院走法律诉讼解决。
关于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域名争议解决政策(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是适用于注册人和第三方之间有关注册和域名使用的各类争议。根据这些政策,争议可以提交给其中一个经指定政策批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
主要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包括以下这些:
1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
该政策适用于所有通用顶级域名 (gTLD) ,并由ICANN制定并采纳。因涉嫌域名滥用注册 (例如,域名抢注) 而产生的争议程序可以由商标权利持有人发起。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UDRP) 是注册商与其客户 (即注册人) 之间的政策, 并且包含在用于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认定的所有注册商的注册协议中。该政策下批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仲裁机构)有:
· 阿拉伯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CDR)
·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
· 加拿大国际互联网争议解决中心(CIIDRC)
· 捷克仲裁法院互联网争议仲裁中心
· 美国国家仲裁论坛(美国仲裁院)(NAF)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以下其他争议解决政策只有在特定情况下的单个顶级域名 ( TLD ) 中才可能适用。每项政策都有其对应的争议解决服务商。
2 约章规定资格争议解决政策(CEDRP)
该政策适用于赞助型的顶级域名TLDs:.aero, .coop,.museum, .travel,对象主要是对于不符合赞助型顶级域名章程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册人。该政策下批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是: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3 资格重审政策(ERP)
该政策适用于.aero,对象主要是赞助商对于.aero注册的资格;该政策由.aero赞助商(.aero注册局)制定,而非ICANN。.aero是全球第一个行业性顶级互联网域名(AERO是英文航空的缩略词)该政策下的争议解决服务由.aero注册运营机构(赞助商)提供。
4 资格要求争议解决政策(ERDRP)
该政策适用于非赞助型限制性顶级域名.name;对于.name的注册必须包含个人的本人姓名或虚构人物的个人姓名,但注册前提是注册人持有该虚构人物个人姓名的商标或服务商标权利。该政策下批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是:
·美国国家仲裁论坛(美国仲裁院)(NAF)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
·国际冲突预防及解决机构(CPR)
5 .ASIA约章规定资格要求政策(.ASIA CERRP)
该政策适用于.ASIA赞助型顶级域名;.ASIA注册仅限泛亚和亚太互联网社群的成员使用。该政策下的争议解决服务由.asia注册运营机构(赞助商)提供。
6 .cat资格要求争议解决政策(.cat ERDRP)
该政策适用于赞助型顶级域名.cat中注册的域名;.cat的域名注册仅限于泰罗尼亚语言和文化社群的成员。该政策下的争议解决服务由.cat注册运营机构(赞助商)提供。
7 知识产权保护性注册质疑政策(IPDRCP)
适用于.pro顶级域名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性注册,该域名注册仅限于特定职业(当前指医疗、法律和会计职业)的注册成员使用。知识产权保护性注册只可由合格商标或服务商标注册的所有者进行注册。该政策下批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是: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8 资质质疑政策(QCP)
适用于非赞助型受限顶级域名.pro,顶级域名.pro仅供某些经认证的专业人员使用。该政策下批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是: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美国国家仲裁论坛(美国仲裁院)(NAF)
9 限制争议解决政策(RDRP)
适用于非赞助型受限顶级域名.biz,以顶级域名.biz进行的注册必须主要用于或旨在用于诚信业务或商业目的。该政策下批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有:
·美 国国家仲裁论坛(美国仲裁院)(NAF)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ADNDRC)
·国际冲突预防及解决机构(CPR)
10 启动商标反对政策(STOP)
该政策仅使用于在.biz注册的启动期间(2001年6月25日至9月21日) 参与了IP的索赔服务的知识产权所有者。如果.biz域名作为争议解决政策的话,则不再适用启动商标反对政策,但可适用的争议解决政策可以是UDRP、RDRP或法律诉讼。该政策下的争议解决服务由Godaddy注册运营机构提供。
11 Sunrise质疑政策(SCP)
该政策仅适用于顶级域名.info的Sunrise(日升期)期间。该政策下的争议解决服务由TrueNameDomains注册运营机构提供。
日升期( Sunrise Period)是指根据ICANN要求,特别开放给在全球商标信息交换库(Trademark Clearinghouse,简称TMCH)中注册验证的商标持有人的优先注册期。
12 转让争议解决政策(TDRP)
适用于域名持有人将域名转让或尝试转让给新注册商的交易:.biz, .com, .info, .name, .net, .org, .pro等顶级域名均遵循注册商之间的转让政策。该政策下批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是:
·美国国家仲裁论坛(美国仲裁院)(NAF)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ADNDRC)
关于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的介绍
01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sian Domain Name Dispute Centre, 简称ADNDRC):
·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于2002年联合设立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分别设有北京办事处和香港办事处。
· 2006年韩国国际地址争议解决委员会(Korea Internet Address Dispute Resolution Committee, KIDRC)加入ADNDRC。
· 2009年,ADNDRC宣布开设由亚洲国际仲裁中心(the Asian Internet Arbitration centre, AIAC)负责的吉隆坡办事处。自2018年到2021年2月,由AIAC负责ADNDRC秘书处的管理工作。
· 截至2021年3月,ADNDRC秘书处由香港办事处(HKIAC)负责管理。
ADNDRC服务内容如下:
·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
· 统一快速暂停系统(Uniform Rapid Suspension System,URS)
· 商标授权后争议解决政策(Trademark Post-Delegation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TM-PDDRP)
· 注册商转移争议解决政策(Registrar Transfer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TDRP).
关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也是国家顶级域名(ccTLD).cn、.hk、.ph(Philippines)指定的域名纠纷解决提供商。
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
成立于1956年4月,也是国家顶级域名(ccTLD).cn指定的域名纠纷解决提供商。
关于韩国国际地址争议解决委员会(KIDRC):
成立于2004年1月20日,旨在防止域名抢注(恶意注册)及域名恶意使用,是唯一一家.kr以及.한국(.韩国)顶级域名的纠纷解决提供商,并韩国互联网及安全局(KISA)负责KIDRC管理事务。
关于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
在Asian African Legal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AALCO)的资助下成立于1978年,于2003年开始提供域名解放解决服务。AIAC已被马来西亚网络信息中心(MYNIC)任命为.my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并负责管理.my域名。
02 美国国家仲裁论坛
美国国家仲裁论坛(美国仲裁院,National Arbitration Forum):成立于1986年,并于1999年开始一直负责域名纠纷,负责任何UDRP,包括一些国家政策下的ccTLD(国家顶级域名)的处理解决。
美国仲裁院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
· 统一快速暂停系统(Uniform Rapid Suspension System ,URS)
· .US争议(.US Disputes ,usTLDs)
· 国家顶级域名争议(Country Code Dispute ,ccTLDs)
· ICANN的国际顶级域名政策(ICANN's gTLD Policies ,gTLDs)
· 注册政策(Registry Specific or Custom Policies)
· 三级域名争议(Third-level Domain Name Disputes)
· 常规问题及术语汇编(FAQ and Glossary)。
0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简称WIPO ):WIPO仲裁和调解中心提供了时间和成本高效的替代争议解决方案(ADR),例如调解、仲裁、快速仲裁(简易仲裁)和专家裁决,让当事人能够解决其国内或跨境商业纠纷。WIPO中心是国际性的,专门处理知识产权和技术纠纷。WIPO中心也是UDRP下提供域名争议解决服务的全球领导者。
关于ADR解决模式
ADR是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种替代性解决方法。ADR主要模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小型审理、律师或中立专家的联合磋商(早期审理评议)以及简易陪审团审批,而以下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仅适用于ADR模式,其中ADR模式中的仲裁模式是域名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
WIPO主要服务内容:
·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
· WIPO法理概论3.0(WIPO Jurisprudential Overview 3.0)
· 国家顶级后缀域名的争议解决服务(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Service for ccTLDs) 。
|
|